华体会登陆界面:如今国内外全力发展风力发电(陆地与海上)以海上风电为例会影响洋流、进而改变全世界气候吗?陆地上呢?

发表时间:2024-05-13 08:26:48
来源:华体会登陆网址 作者:华体会登陆网页

  某个东北的风力发电公司,向国家能源局发出质疑,该公司认为:大叶轮、低风速型风机破坏和分散了风能通道,是造成城市内外地面风速逐年降低的重要的因素;大风轮低塔筒风力发电场”环保功能较差,易造3级风以下民生风资源能量衰减至毁灭性消失,是人为造成静稳态天气增多的根本原因,而静稳态天气是产生雾霾臭氧天气的主要条件和诱因。

  这个风力发电公司呢,大概率是因为当时新出现的低风速型风机,抢了他们的风资源,让他们的发电量下降,不爽,就直接给中央督察组反映了这臆想出来的结论。

  本来国家能源局是不太会搭理这些无聊人的,只是因为中央监督组关注了,只好组织了专家,给有关问题给予了答复:

  回复结论认为:风电开发建设对风速减小、风资源衰减及导致雾霾臭氧天气等生态环境破坏的影响可忽略。所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风电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影响可忽略,具体原因见下:(1)风速减小是基于全球的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也受城市化给旁边的环境带来的影响;(2)风力发电对大气的作用在300米高度以下,风电场建设带来的大气能量损失很小,风资源流动性所受影响可忽略;(3)污染物排放量大是产生雾霾的根本原因,对维持的时间长且覆盖范围大的雾霾臭氧等天气来说,风电开发建设的大气对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可忽略不计。

  除了官方的答复外,风能领域的专家也有做过风力发电与大气能量损失相关的研究,比如:

  美国斯坦福大学Maria通过建立风电机组叶片与大气相互作用的动量参数化关系,估算由于大型风电场建设带来的全球和区域大气能量的损失。根据结果得出,如果全部用风能满足全球对能源的需求,风能开发对1000米以下大气层能量的损失大约0.006%-0.008%,比气溶胶污染和城市化对大气能量的损耗小一个量级。几乎能忽略不计。

  丹麦科技大学Risoe实验室Frandsen通过加大中尺度数值模式中的地表粗造度,设置了9000平方公里范围的大规模风电场,用数值模拟方法研究大型风电场的局地大气环境影响效应。根据结果得出,大型风电场下风向风速减弱的影响经过约30km-60km的距离以后就可以恢复。

  PS:中尺度数值模拟是目前研究宏观风资源情况常用的方式,对较大区域内风资源的宏观把控具有较强的指导意义。

  以上两篇文章的结论,一方面论证了目前全世界消耗的能源对于大气能量来说,只是冰山一角;另一方面,通过数值模拟建立流体模型,再利用中尺度风资源数据,从计算上证明了风资源在经过大型风电场后,30km-60km即可恢复。

  国内也有学者,通过对风电场较多地区的长期测站长年代数据分析,从实测数据的角度,得出风电场对大气风资源的影响微乎其微。

  综上,我认为不论是全力发展陆上风电还是海上风电,都不会对大气风资源有过多的影响,因而也不可能影响到洋流,从而改变全世界气候。

  我是@还是叫XX吧,在一家综合甲级设计院做了好多年新能源,后跑路考公上岸了,若需要更多个性化的就业指导,欢迎点击下方卡片向我咨询,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院选择、电网就业、考公考研、新能源企业就业择业等问题。

  如果一个地区大规模使用风力发电机,当地或附近的平均风速是否会下降? - DH韩的回答 - 知乎

  早在20世纪80~90年代,欧洲就开始大范围开展海上风能资源评估及有关技术研究工作,随后,一批不同规模的海上风电场项目陆续建成。1990年,世界上第一台海上风电机组(WindWorld25)安装于瑞典Noger⁃sund海上风电场,容量为220kW。1991年,Vindeby海上风电场建于丹麦波罗的海洛兰岛西北沿海,安装了11台风电机组(BONUS机组),装机容量为5MW。随后,荷兰、丹麦和瑞典等国家陆续建成了一批海上风电场示范工程建设项目,装机规模为2~10MW,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为500~600kW。这些早期的风电场多建于浅水海域或带有保护设施的水域。

  自2000年起,兆瓦级风电机组开始用于海上风电项目,例如,瑞典Ut⁃grunden风电场安装了单机容量为15MW的海上风电机组;英国Blyth风电场安装了2台单机容量为2MW的海上风电机组。2001年,全球第一个具有商业化应用价值的Middelgrunden海上风电场在丹麦哥本哈根附近的海域建成,总装机容量为40MW,共安装了20台单机容量为2MW的风电机组,年发电量为104亿kWh。2002年,世界上第一个大型海上风电场HornsRev在丹麦北海海域建成,总装机容量为160MW,共安装了80台单机容量为2MW的海上风电机组,占用海域面积约为20km2,年发电量为6亿kWh。随后,丹麦的Frederikshaven、Ron⁃land和Samso等大中型海上风电场相继建成。2003年,迄今为止世界上顶级规模的Nysted海上风电场在丹麦建成,总装机容量为1656MW,共安装了72台单机容量为23MW的海上风电机组。2007年,苏格兰东海岸的Beatrice海上示范风电场成功地安装了单机容量为5MW的海上风电机组,装机规模为10MW。2008年,海上风力发电的装机总容量为14852MW,丹麦、英国、瑞典、德国、爱尔兰、荷兰、中国、日本和比利时等9个国家发展较快,其中,英国累计装机容量达到5984MW,超过丹麦的4157MW,成为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2009年,欧洲建成38个海上风电场,总共安装了828套风电机组,海上风电总装机容量为2056MW,占全球海上风电装机总量的95%以上。欧洲是海上风电发展最快的地区,根据欧洲风能协会的最新统计,2009年欧洲水域的8个海上风电场总计安装了205台海上风电机组,总容量为607MW,较2008年增幅超过58%。其中,西门子机组(23MW和36MW两种机型)146台,维斯塔斯机组(3MW)37台,Winwind机组(3MW)10台,Multibrid机组(5MW)6台,REpower机组(5MW)6台,最小装机容量为23MW(挪威的Hywind),最大装机容量为209MW(Hornsrev2)。另外,欧盟15个成员国和其他欧洲国家,有超过100GW的海上风电项目正在规划中。

  德国海上风电发展在全球居领头羊,德国可以生产5MW以上风电机组的厂家有4家,即REpower、Multibrid、Bard和Enercon。海上风电机组研发示范基地位于德国不莱梅港,不莱梅港是德国北海沿线最大的港口城市,目前,不莱梅风电场已安装12台不一样的5MW海上风电机组作对比研究。为鼓励海上风电发展,德国制定了较优惠的风电上网电价(15欧分/kWh),该试验风电场已并网发电。最大试验风电机组单机功率能够达到75MW,采用复合材料加铝合金的两节叶片结构,叶片长约60m。德国首个海上风电场(阿尔法·文图斯海上风电场)(ALPHAVENUS)由德国政府和德国能源供应商联合投资,1999年项目获批准,2006年开工建设,并于2010年并网发电。该海上风电场建在离海岸超过40km的北海海域,12台5MW机组,总容量为60MW,风电机组高度分为148m、150m两类,每个叶片长56m、重165t,基础都打在超过30m深的海水中。到2030年,德国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25GW。

  英国是最早进行海上风电开发的国家之一,目前已建成12个海上风电场,累计装机280余台,装机容量接近900MW,已超过丹麦成为全世界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的国家。英国从事海上风电开发,在海上风电场设计、基础施工、机组运输、安装、海底电缆铺设等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

  2010年,美国DeepwaterWind公司在美国海岸建造全球最大的海上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000MW,200台5MW风电机组安装在深海,风力机叶片仅高出海平面150m。如表1⁃1所示,截至2010年底,全球已建成43个海上风电场,安装了1339台风电机组,风电装机,总容量达到3554MW。全球海上风电主要分布在欧洲的英国、丹麦、比利时和德国,其中,英国2010年海上新增装机容量为925MW,成为海上风电的全球领跑者;德国近两年采用5MW和6MW大型风电机组建设海上风电场,成为海上风电的后起之秀。表1⁃2所示为部分已建成且运行的海上风电场情况。

  截至2011年,全球累计装机容量达到4954MW,新增装机容量超过1400MW,建有80个海上风电场。其中,欧洲新增并网海上风电机组235台,新增容量为866MW(英国新增装机容量为75245MW,占比87%;其次为德国,新增装机容量为1083MW;丹麦新增为36MW;葡萄牙新增为2MW)。

  预计到2015年,全球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26GW。如图1⁃2所示,欧洲风能协会公布的正在建设和已经确定了场址的近海风电场到2015年已达到3744183MW,其中,德国109275MW、英国87558MW、瑞典3312MW、荷兰28338MW、西班牙19764MW,此外,挪威、比利时、芬兰、丹麦、法国等国家海上风电规划容量都已超过了百万千瓦。

  到2020年,为实现欧盟确定的2020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20%的发展目标,欧洲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70GW,仅英国就计划在海上装机超过7000台。与此同时世界上其他几个国家如美国、加拿大等也都开始了近海风电开发的前期准备工作。

  1)第一阶段,1990~2001年,为小规模项目,多数为500~700kW风电机组的研究及示范阶段。1991~1997年,丹麦、荷兰和瑞典完成了样机的试制,通过对样机的试验,积累了海上风电机组的工作经验;至2000年底,全球仅建有8个小型海上风电场,装机容量为105MW,风电机组的单机容量为220kW~2MW。

  2)第二阶段,2001年至今,为兆瓦级以上风电机组商业化应用阶段。2002

  年,欧洲新建5个海上风电场,单机容量为15~2MW的风电机组向公共电网输送电力,开始了兆瓦级海上风电机组发展的新阶段。兆瓦级风电机组的应用,体现了风电机组向大型化发展的方向。新一代风电机组的容量一般在3~5MW,叶轮直径为90~115m,技术已基本成熟并商业化应用。到2007年底,欧洲共新建了18个海上风电场,其中,以大中型海上风电场居多。据统计,欧洲已有8个国家(丹麦、英国、荷兰、爱尔兰、瑞典、德国、西班牙和比利时)建有海上风电场,其中,英国总装机容量位居世界第一,丹麦位居第二。

  目前,欧洲在海上风电领域一枝独秀,这不仅得益于欧洲没有台风的优越天气特征情况,更重要的是欧盟各国对于风电的政策扶持与巨大资产金额的投入。欧盟在《战略能源技术计划》(SET)草案中提出,欧盟要在2020年前努力实现风力发电占所有供电的比例达到20%左右。虽然现在海上风电提供的电力尚不足欧洲用电总量的03%,但是根据欧盟规划与在建海上风电项目,估计在未来数年中,海上风电装机容量将大幅增加。

  图1⁃3所示为到2020年欧洲海上风电规划,其中,英国海上风电装机位居榜首。欧洲全力发展海上风电的原因见下:1)欧盟制订了更长远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利用目标;2)海上风资源丰富、稳定、受干扰小;3)选址通常在电力需求大的中心城市附近,因而无需更改现有基础设施;4)陆上风电实施远距离输送,有必要进行电网改造;5)可在人口密集地区建设大规模风电项目,如建设500MW以上海上风电场;6)与陆上风电项目相比,减少了视觉干扰;7)陆上风电场场址选择受到限制;8)出于能源安全考虑,不受全球市场因素制约。

  对此,苏格兰制定了一系列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与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应对政策。2011年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量占31%,2020年前预计达到50%。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预期目标为2020年前排放减少43%,2050年前排放减少80%。

  苏格兰有风电王国之称,拥有欧洲25%的海上风力资源,平均风速为8m/s以上,利用率达40%以上,上述大部分资源均在水深逾30m的水域,苏格兰已在大型陆上风电场开发方面走在了欧洲的前列,如Whitelee风电场(322MW),已计划再建更大的风电场,如Viking风电场(540MW)和Clyde风电场(548MW)。表1⁃3所示为苏格兰规划建设的海上风电场项目。

  为了促进风电发展,我国对风力发电实行上网电价政策,法律规定电网公司一定要购买风电,且必须支付最低价格,电网公司为收购风力发电电量而支付的合理的接网费用和另外的费用,计入电网公司输电成本,从销售电价中回收。

  我国风力发电的上网电价政策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1)第一阶段,2003~2005年,风电上网电价由中央招标与地方审批,上网电价为038~08元/kWh;2)第二阶段,2006~2008年,风电上网电价采用两种形式,其一为中央招标与地方审批,上网电价为051~065元/kWh;另外一种为中央招标,上网电价为04~055元/kWh;3)第三阶段,2009年~至今,将全国分为四类风能资源区,实行风电标杆上网电价,上网电价为051~061元/kWh。

  如图1⁃4所示,自2003~2011年间,我国风电装机容量受到电价政策的影响很大,特别是2009年开始实施风电标杆上网电价开始,我国风电装机容量迅速增加,2009年已超越美国成为全世界新增风电装机容量最多的国家,到2010年我国累计风电装机容量实现了对美国的超越,成为全世界风电装机容量最多的国家。

  我国拥有十分丰富的近海风能资源,近海范围内(25m等深线范围以内)由于海面粗糙度小,风速湍流度小,风向稳定,风速一般比陆地上大。根据我们国家气象局勘查成果,认为在5~25m水深的海域内,50m高度风电可装机容量约2亿kW;5~50m水深,70m高度风电可装机容量约5亿kW。据估算,我国海上风能的储量是陆上的3倍,具有广阔的开发应用前景。因此,开发海上风能资源对于解决我国沿海发达地区能源匮乏问题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风能是重要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风力发电是技术成熟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电技术,加快风能资源开发利用是促进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的重要措施。

  以上海、江苏、浙江等东部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为例,常规能源资源匮乏,一次能源主要依赖外省输入或进口,但海上风能资源丰富,具有面积较大的潮间带、潮下带滩涂以及近海、深海风电场场址,开发建设该地区海上风电是有效利用风能资源,缓解能源、环境压力,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

  早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就开始了风电及海上风电的前期研究与可行性分析,但由于受到技术、政策与成本等各方面因素的限制,我国的海上风电技术一度发展缓慢,直到2010年6月才建成我国第一个大型海上风电场———上海东海大桥海上风电场,且成功并网发电。

  2006年,我国开始贯彻实施《可再生能源法》。2008年已完成并发布了《近海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和《近海风电场工程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2009年,出台了《关于完善风力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同年,发布了《海上风电场工程可研报告编制办法》和《海上风电场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规定》,印发了《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工作大纲》。2009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对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进行安排部署,提出了快速推进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建设目标任务,指出:上海、江苏、浙江等东部沿海地区潮间带、潮下带滩涂以及近海风能资源较为丰富,电力市场广阔,具备建设海上风电的资源条件和消纳大规模海上风电的市场条件,海上风电发展前途良好。为了有效推进全国海上风电发展,探索适合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新模式,国家将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由近及远、分期建设”的原则,选择几个具备装机1000MW以上的海上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分别授权有实力的风电开发企业与设备制造企业,合作开展前期工作及适当规模的海上风电场示范工程建设。对示范工程建设顺利的开发企业,将本着扶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的原则,同意其继续开展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后续项目建设。2010年1月,国家能源局在《2010年能源工作总体要求和任务》中表示“2010年要继续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特别是海上风电要开展起来”。2010年2月初,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联合下发《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就海上风电开发建设中海域使用和海洋环境保护管理要求作出原则规定。自2010年以来,我国海上风电项目不断增多,大都选择在近海海域和潮间带布局风电场,且单个风电场规划面积普遍较大,使我国海域开发利用面临的行业用海矛盾更突出,海洋主管部门综合协调海洋开发利用的任务和压力增大,开发企业也面临更加大的投资风险。同时,在出台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中制定了21条规定,适用于海上风电项目前期、项目核准、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等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工作,对海上风电规划的编制与审查、海上风电项目预可研和可研阶段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建设运行管理中的要求等做了具体规定。《细则》规定,海上风电规划应与全国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规划相一致,符合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以及海洋环境保护规划。要坚持节约和集约用海原则,编制环境评价篇章,避免对国防安全、海上交通安全等的影响。在海上风电规划编制和报批程序上,要求由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在征求省级海洋主管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上报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审批。国家能源主管部门组织技术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检查,征求国家海洋主管部门意见后,由国家能源主管部门批复。《细则》明白准确地提出,海上风电场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km、滩涂宽度超过10km时海域水深不可以少于10m的海域布局。在各种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洋特别保护区、重要渔业水域、典型海洋ECO、河口、海湾、自然历史遗迹保护区等敏感海域,不得规划布局海上风电场。《细则》要求海上风电场建设要向深水离岸布局,利于减轻海上风电场建设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同时规避行业用海矛盾。《细则》还对海上测风塔建设、海底电缆路由勘测和铺设施工等管理提出要求,并强调要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和监督检查。

  2010年3月25日,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发布《风电设备制造业准入标准》(征求意见稿),明确说“优先发展海上风电机组产业化”。2010年7月6日,上海东海大桥102MW海上风电场34台风电机组全部成功并网发电,并通过240h连续运行测试验收。2010年8月30日,江苏大丰C4国家潮间带300MW示范项目中间成果发布会成功举行。2010年9月,江苏首批1000MW海上风电特许权招标完成,包括两个30万kW的近岸风电项目和两个20万kW的潮间带项目。第二轮海上风电特许权项目预计总建设规模将在1500~2000MW之间。2011年8月5日,我国风电技术标准发布,涉及18项风电技术国家标准,包括大型风电场并网、海上风电建设、风电机组状态监测、风电场电能质量、风电关键设备制造要求等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急需的标准。

  截至2011年底,我国海上风电新增江苏响水示范项目(6.5MW)、如东海上(潮间带)150MW示范风电场一期工程131MW,累计装机容量达到241.3MW。

  上海在浦东临港海域新建第二座102MW海上风电场,采用17台6MW机组,预计2014年竣工。

  广东在珠海海域建设198MW海上风电项目,预计2014年并网发电。2015年开工建设4座1GW海上风电项目。“十二五”期间,我国将重点在江苏、山东、河北、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沿海区域开发建设海上风电,2015年我国规划建成海上风电5GW,2020年将达到30GW。

  上海海上风电规划建设总装机容量为595万kW(见表1⁃4)。目前,重点建设东海大桥二期、奉贤和南汇的海上风电项目。计划到2015年初步形成东海大桥、临港、奉贤三个海上风电基地,海上风电装机容量达到700MW。

Copyright@ 2010 华体会登陆界面|网址网页 版权所有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046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0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