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登陆界面: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开始啦!(杭州各区政策汇总)

发表时间:2024-05-13 07: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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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

  4. 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部门重大违法相关情况,由区科技局统一查询出具相关材料,无须企业单独出具。

  计划定于7月上旬组织开展申报培训,7月中旬组织开展专家预审会。申报培训和预评审时间、地点将在钉钉群内另行通知。

  (一)在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区域内注册一年(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的居民企业;

  (二)2019年认定并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根据《认定办法》的规定,至2022年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满,企业如需再次提出认定申请,按本通知规定办理。

  企业须于7月31日前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受理(完成网报并同时递交书面材料)截止时间7月31日,逾期区高企认定领导小组不再受理。其他事项,按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浙高企认〔2022〕2号)执行。

  企业(含新认定和复审)报名截止日期2022年7月4日,企业须于此前扫描下方二维码填写申报表(已填过的无需重复填写)

  区科技局将在7月中旬组织开展专家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在qq群内另行通知,请申报企业提前做好准备。

  企业须于7月31日前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

  1、请根据《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浙高企认〔2022〕2号)要求上传申报材料,完成网络申报。所属认定办选择杭州市拱墅区高企认定办。

  2、“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相关证明由区科技局统一查询出具,无需企业单独出具。

  企业须主动联系拱墅区税务局税源管理科配合审核(管理一科85463745,管理二科88032708,管理三科87929668,管理四科89700209)。

  (二)2019年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1、鉴于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仅此一批且全程电子化管理,请各申报企业及时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今年无须报送纸质材料给区高企认定办留存。

  2、“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相关证明会在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统一出具,无需企业单独联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一) 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上传。

  (二)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

  (三) 首轮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如需参加复评的,可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评申请。未通过复评的企业,如符合异议申请条件的,可按照系统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处理申请。

  (四)任何以承诺为企业通过评审或认定为由诈骗钱财物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企业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五)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管理数字化改革,实现全生命周期电子化管理,请相关企业主动运用“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的“政策告知”“智能评测”“辅助申报”“云端培训”等功能模块获悉申报信息、测评认定条件、编制申报材料、熟知申报要求。如有需要可参看附件2-2022年国高企网报流程图示指引。

  1、请根据《关于组织做好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上传申报材料;

  2、“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相关证明会在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统一出具,无需单独联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2022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仅此一批,企业须于7月31日前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今年无须提交纸质材料!

  (二)2019年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企业须于7月31日前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为避免后期网络拥堵,请及时申报。

  1.申请认定前一年是否存在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申报企业不需要单独去开证明,由区科技局向相关部门统一查询。申报企业务必按时提交申报材料,否则将无法进行统一查询。

  2、2019年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1、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上传。

  2、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

  3、首轮评审未通过的企业,如需参加复评的,可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根据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申报材料,按照系统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复评申请。未通过复评的企业,如符合异议申请条件的,可按照系统指引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处理申请。

  4、任何以承诺为企业通过评审或认定为由诈骗钱财物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企业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5、“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相关证明会在企业提交申报材料后统一出具,无需单独联系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6、未加群的企业,请申请加入“临平区2022年国高企申报群2”,钉钉群号:33144877,相关事项会在群内通知。

  企业须于7月31日前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逾期不予受理。此次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首轮评审未通过企业的复评时间另行通知。

  2.2019年认定的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其证书有效期至2022年,可按本通知规定再次提出认定申请。

  企业须于7月31日前登入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法人账号登录后,通过“企业培育”场景进入“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入口”,按照“申报指引”完成高企申报,具体流程见附件2。

  富阳区高企认定办将于企业申报完成后通过“科技企业成长在线”治理端驾驶舱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会同相关部门审查是否发生过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将《推荐汇总表》及守法规范证明材料加盖地方高企管理机构印章或科技、财政、税务三部门印章后,在线提交至省高企认定办。

  (一)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提交的材料须清晰完整,按规定签名、加盖企业公章。涉密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对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后上传。

  (二)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

  (三)企业可通过“企业培育”数字化场景查询各地方高企管理机构信息,咨询相关政策要求。任何以承诺为企业通过评审或认定为由诈骗钱财物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企业需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上城区高企认定办、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余杭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杭州市萧山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临平区经科局、杭州市富阳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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