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体会登陆界面:2020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哪些好处?有哪些误区?一文读懂

发表时间:2024-05-13 05:5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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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10%,可执行15%(认定前25%)的优惠税率;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税前加计扣除比例越高,税前扣除就越高,缴税就越少)。除此之外,还有很多地方性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有促进企业科技转型、提升企业品牌形象、提高企业市场价值、高企业资本价值、新三板上市加分、申办相关资质和资金、信用贷款等好处。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8、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网络系统提交至认定机构,并向认定机构提交下列书面材料: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1、企业申请。企业对照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2、专家评审。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3、审查认定。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4、企业年报。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包括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因此,事业单位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答:可以,注册成立一年(365个日历天数,含申报年)以上的居民企业可以申请。如,2017年8月24日注册成立企业,2018年8月24日可以向省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3、2015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名称发生了变化,是否可以直接以新名称参加重新认定?

  答:若企业名称发现变化,在高企认定系统内资格证书还在有效期内,企业必须先完成高企名称变更,再进行重新认定申请。特别提醒参加重新认定的企业,如果企业名称发生了变化,一定要及时提出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

  答:无论从事何种行业的企业,申报时应按照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中的三级目录来进行选择,企业申报时可根据自己情况查找。

  5、企业申报首页选择主要技术领域只能选一个,假如后面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涉及多个技术领域,该如何选择吗?

  答: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多,可以选择多个领域,但是主打产品的领域要和主要领域一致,研发项目也一样。

  答:可以,但是在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只能由一个权属人使用。

  答:知识产权的评分只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5项相关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会因使用次数受到影响。

  12、一项成果转化为多个产品、或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算做多少次转化?

  答:同一成果转化不同产品或服务只能计算一次;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的,几个成果就计算转化几次。

  答:科技成果来源可以从专利、科研项目立项和验收证明等方面提供证明材料;转化结果可从新产品或新技术推广应用证明等方面提供材料。

  答:是指提供公共服务的平台,例如:众创空间,检验检测中心等公共服务平台。

  15、“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中的研究开发机构是否专指是高校?企业是否可以成为产学研合作的对象?

  ②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③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答:可以,企业不管选择本省还是外省的中介机构,都需要满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对中介机构的条件要求。

  19、企业如何判断中介机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规定的条件?

  答: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遵循《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有关规定,在了解相关政策和程序基础上,企业可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网()进行相关信息填报。

  ③填写完基本信息完善表后,要按照保存、打印、选择地方认定机构并提交的顺序操作,提交之后由地方认定机构审核、激活,只有在激活之后才能进行高企认定申报材料的填写等操作。

  ②企业核心信息修改或更名操作需要提交省认定机构审核,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更名申请还须报送相关纸质申请材料至省认定机构。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申请认定时一年内”指的是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即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上册注册日期与认定通知文件规定的申报截止日期间隔必须大于365个日历天数。

  常见误解:企业2020年申请认定,其注册时间需要在2019年1月1日以前;企业2020年申请,其销售开始时间必须是2019年1月1日以前。

  有部分认为知识产权的取得必须来源于企业自主研发。知识产权相关方面的指标主要是对技术先进程度、在主要产品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知识产权数量、获得方式及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等情况进行考核,这个指标并没有排斥外购、受让等方式获得知识产权。

  科技成果转化是对科技成果所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发展新产业等的活动,其成果来源包括了自有技术、受让技术、输出技术、合作转化,技术要素参与利益分配等五方面。知识产权相关方面的指标在科技成果转化层面,一个是开端,一个是终点;一个是定量指标,一个是定性指标。

  针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有效性,存在以下误解:认为拿到申请受理通知书就能申请认定,认为只有拿到专利证书才能认定,认为取得专利证书后无须缴纳年费。专利等知识产权已经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主管知识产权的行政部门作出授予专利权等知识产权决定,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年费每年都要缴纳,有效期从申请日起开始计算。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没有按规定缴纳年费,专利权期限届满会终止。缴费收据为载有“年”费标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收费收据”(黄色联),也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等查询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确认其缴费状态。企业务必要要确保参与认定专利的有效性,以免影响认定指标评价。

  申请高企的前提条件之一是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简称“《领域》”)规定的范围,也就是说,关键看主要产品(服务)使用的技术是否属于《领域》规定范围当中的那一项,而不是看技术产出的产品属于《领域》。所以,有些传统行业,比如,冷冻奶,建筑业,经营范围上看似不适合申请高企,但如其提供产品(服务)采用的技术过硬,一样有可能符合认定申请的资格。

  产品研发、产品OEM定制的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领域》规定的范围,就有申请认定资格的可能。销售的产品(服务)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需要看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是否属于《领域》规定范围。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转化形式表现为以该科技成果作为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合作条件等方式,科技成果转化是对科技成果进行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产品研发,产品OME定制,属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一类,不会影响评定分值。

  误区六:科技人员占比是评定前提条件,外聘人员不满183天人工费不得记入研发费用

  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评审认定要求标注科技人员工资岗位,来判断该人员是否属于科技人员,科技人员的岗位填写可按市场调研和数据采集、样品图纸设计、样品测试等按科研活动过程设定的岗位。比如,检测中心及车间骨干人员,直接提供技术服务的品管部,从事管理的有技术副总、生产副总等。

  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该占比按照全年月平均计算作为科技人员的统计依据,比例不低于10%;统计时,外聘科技人员累计不满183天将被剔除出去。而研发费用归集的人工是“科技人员”发生的“人员人工”,科技人员占比的统计口径不影响按项目归集的科技人员人工费用。

  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且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在对应阶段的研发费用比值分别不低于5%、4%、3%要求。

  比如,某企业2019年主营业务收入为4568.23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500万元,营业收入为5068.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该企业申请认定的研发费用占比要满足第二档4%要求,是申请认定前3个会计年度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而不必每年的占比都符合。同时,“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也是近三年同期总额比值。

  设计费用是为产品开发制作图纸、工艺、技术规范等设计产生的费用。委托外部研发是为产品开发,委托具有相应技术开发资质的第三方企业、个人或研发机构研发而产生的费用。设计费和委托外部研发在合同上是有其本质区别的。

  设计合同必须包括项目名称、设计内容、要求、时间节点、设计单位等内容。委托开发合同条款中除去一般合同的要注明的项目名称、内容、时间要求外,还需包括研究内容、技术指标,以及获得成果名称等内容。

  委托研发合同有几点注意要求:1.委托合同必须列明研究成果归属必须为委托方企业;2.委托研发报货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和个人进行研发的支出,取得符合规定条件的凭证均可税前列支,但是,归集高企研发费用时需要按实际发生额的80%进行统计。3.受托方相应收入开具的发票名称应为“技术开发费”,而不是“技术服务费”或其他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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